本月(2026年8月)對香港調評會而言又是充實而別具意義的一個月。
本人很榮幸能代表香港調評會出席多項本地及國際活動。這些活動均為香港調評會提供了寶貴平台,讓我們得以分享工作的最新進展,並與來自不同司法管轄區的專業人士交流意見。同時,香港調評會亦於各項活動中藉機重申其致力推廣經更新的《香港調解守則》(《守則》)的承諾。
加強跨司法轄區的調解專業交流
於2026年8月5日,本人以小組講者身份參與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律政司與大韓民國法務部合辦的「2026第三屆聯合法律工作坊」(「工作坊」)。在工作坊上,本人介紹了經更新之《守則》的主要特點,並重申在香港調評會的評審制度下並無國籍要求。香港調評會一如既往,歡迎韓國及海外從業員申請調解員評審資格,加入「香港隊」。
承蒙International
Mediation Institute之邀請,本人於2026年8月24日出席「Mediation
Ethics at the Frontier: Emerging and Professional Standards」活動、並與多位國際調解員及爭議解決專業人士同台發言。席間,本人分享了香港就多項議題的經驗與觀點,包括調解員收費、按結果收費安排的利弊,以及執行專業守則的監管框架。
本人從這些交流中留意到,區內另類爭議解決機構及從業員對為調解員及調解實務建立穩健合規框架的興趣日益增加。這一現象充分反映調解已逐漸發展成為成熟的專業領域,並有需要建立清晰而完善的合規制度。
推行經更新的《香港調解守則》
所有香港調評會調解員均須遵守《守則》以作為其取得評審資格及於每年資格續期的其中一項條件。為進一步提升香港調解從業員對經更新的《守則》的認識及遵循,香港調評會已於2026年8月14日向其12個會員機構發出函件,尋求其支持,確保仍名列其名冊上但非為香港調評會調解員的人士知悉《守則》並在提供調解服務時接受《守則》約束。香港調評會亦已致函金融糾紛調解中心(「FDRC」) 及一邦國際網上仲調中心(「eBRAM」)。本人欣悉FDRC已作出正面回應,並相信香港調評會亦將獲得eBRAM同樣支持。
本人藉此欣然分享,本人將於2026年9月21日出席另一場由FDRC與香港調評會合辦的研討會,並以英語講解經更新的《守則》(詳情請按此)。
支持年輕一代及新領域的調解發展
香港調評會很榮幸成為香港青年協會大灣區青年調解培訓中心(「培訓中心」)的支持機構。本人亦於2026年8月15日以獲邀嘉賓身份出席培訓中心的啟動典禮。
於2026年8月18日,中國香港輕排球總會代表團到訪香港調評會。代表團由會長謝鋒先生率領,同行成員包括前中國國家女子排球隊成員孫玥女士。本人很高興向代表團介紹香港調評會的工作,並分享香港體育調解的最新發展。
於2026年8月28日,香港調評會副主席岑君毅太平紳士出席醫療糾紛解決中心之全新網站及其網上爭議解決平台的啟動活動。
國際調解員?
香港調評會最近收到查詢,詢問本會會否設立新的「國際調解員」名冊。本人謹此報告,香港調評會對「國際調解員」的立場,仍維持香港調評會前主席袁國強資深大律師在《文匯報》訪問中所概述的方向(僅提供繁體中文版本,請按此閱覽)。
姚定國
主席
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
(請按此閱覽先前發表的《主席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