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修途徑
(1)為家事調解員而設的兼修途徑
(i) 三天課程 (必需)
該課程的導師會為學員解釋家事調解課程跟綜合調解課程之間的分別,並會教導如何準備調評會第二階段評核。
(ii) 第二階段評核
調解兩宗模擬調解個案。
(2)為綜合調解員而設的兼修途徑
(i) 五天課程 (必需)
該課程特別為希望兼任家事調解員的綜合調解員而設。
(ii) 調評會認可的家事調解監督指導
(a) 受訓者可瀏覧調評會網頁參閱認可家事監督名單。
(b) 受訓者可參加於2014年7月開始由調評會與香港司法機構共同推行為家事調解受訓員配對真實家事調解個案以完成第二階段評審要求之「家事調解監督試驗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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