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修途径
(1)为家事调解员而设的兼修途径
(i) 三天课程 (必需)
该课程的导师会为学员解释家事调解课程跟综合调解课程之间的分別,並会教导如何準备调评会第二阶段评核。
(ii) 第二阶段评核
调解两宗模拟调解个案。
(2)为综合调解员而设的兼修途径
(i) 五天课程 (必需)
该课程特別为希望兼任家事调解员的综合调解员而设。
(ii) 调评会认可的家事调解监督指导
(a) 受训者可浏覧调评会网页参阅认可家事监督名单。
(b)受训者可参加于2014年7月开始由调评会与香港司法机构共同推行为家事调解受训员配对真实家事调解个案以完成第二阶段评审要求之「家事调解监督试验计划」。 |